民权县教体局对民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的答复
谢瑞华、刘芳、杜付芹、皇甫泽福、李平、王永良、杜合银、梁勋峰、王凡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中小学生就餐餐具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春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民权县制定下发了《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权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文〔2011〕129号),民权县作为河南省24个试点县之一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吃上一顿完整午餐,为实现这一目标,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民权县经过多方讨论、论证与试点,实施了由供餐企业托管,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的方式。供餐采取分餐的方式,每4名学生为一组,设两个菜盆,菜盆内有公用盛菜饭勺,供餐企业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套餐具,餐具均采购自正规厂家。每一个学校食堂均配有消毒柜,学生就餐时,用公用的勺子把菜和汤打到自己餐具里,就餐后,由食堂工作人员统一消毒,避免了细菌病毒交叉传播。2013年开始,每年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学生进行营养监测,从这几年的体检报告和监测报告中,均未发现乙肝、甲肝等传染病传播流行。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王保聚 联系电话:881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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