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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对商丘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31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6:29:43 浏览次数: 【字体: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民权县园林绿化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单位成立以来所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严格按照县财政审核工程造价,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进行招标并按照标文件及中标结果订立合同备案。由于工程建设初期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探,图纸审核,苗木选定等做了严谨细致的工作,因此杜绝了项目变更,没有出现结算超出合同现象。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作业队伍的检查,要求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全程在岗在位,实行签到制度。杜绝违法分包问题的发生。

    工程验收由我县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园林绿化工程验收领导组,临时抽调园林、财政、审计、城建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承接养护单位共同验收,根据图纸要求,实地丈量清点认真核实工程量后进行会签,做到公平公正。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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