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镇对民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楚家奇,杨富兴,黄新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经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态环境是村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其经济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生态环境的保育(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各项措施在制订与实施过程中,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除害和兴利并举,实行“边建设,变保护”,使各项生态环境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就龙塘镇而言,主要有以下方面:
龙塘镇共有34个行政村, 6.8万人,目前现有环卫工人120人,运输车辆48辆,垃圾桶500个,每月拨付环卫公司8.1663万元保洁费用。截止7月底,全乡共计投入人居环境经费88.7万元。下一步,我乡将积极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程项目材料,全面征收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保洁费用,同时加大社会投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全面保障全乡人居环境工作全面开展,打造环境幽美、宜居新龙塘。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