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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教体局对民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6:34:32 浏览次数: 【字体:

闫翠英、曹祥军、武贵宝、耿远启、赵转运、杨志坚、韩军、翟聚歌、余学军、赵上丹、陈文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小学营养餐供应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春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民权县制定下发了《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权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文2011〕129号),民权县作为河南省24个试点县之一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吃上一顿完整午餐,为实现这一目标,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民权县经过多方讨论、论证与试点,实施了由供餐企业托管,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的方式。国家补助每生每天4元,实行初中“4+2”方式,学生负担2元;小学“4+1”方式,学生负担1元。营养午餐标准为一荤一素两个菜,主食和汤不限量。供餐采取分餐的方式供餐,每4名学生为一组,设两个菜盆,菜盆内有公用盛菜饭勺,每名学生有各自饭碗。

民权县教体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相继下发了《民权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营养午餐管理的通知》《营养午餐供餐管理处罚办法》,与每个乡镇中心学校签订了《营养改善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设1名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乡镇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人员职责》、《乡镇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人员奖惩制度》。切实加强对供餐企业质量的监管和考核,民权县教体局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检查细则》,每个季度组织人员根据《检查细则》对各乡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要求各乡镇各中小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实行陪餐制,教师进行陪餐,及时解决供餐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学生的权益,让学得吃的饱、吃得好。

关于您提出的“经常更换营养餐品种”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在过去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供餐企业更新蔬菜品种,一周菜谱不能重复。供餐企业将每周菜谱提前报到县教体局营养办进行审批才能进行下周供餐。同时,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学生珍惜粮食,不挑食,不浪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并结合营养专家建议,不断更换营养餐品种,确保学生吃得好,吃得饱,不浪费。

关于您提出的“将政府补助直接以票证或现金打卡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等文件均有明确规定,不得将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以现金或票证形式发放给学生。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王保聚  联系电话:881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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