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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教体局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三次会议第532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6:54:53 浏览次数: 【字体:

袁海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012年11月2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细则》,此《细则》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要求制定的。旨在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实行综合评分的办法进行。简单概括为三句话:一个门槛,两项评估内容,一个重要参考。这三项内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方能申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目前,我市除睢阳区外,已全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

二、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改造

2014年12月16日,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共同召开“全省制定‘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编制出了2014——2018年“全面改薄”五年项目规划,旨在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文件精神,重点解决六大问题: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教室、教辅用房够用,无D级危房;保证学生1人1桌1椅;生均图书小学不低于20册,初中不低于30册;有适宜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好食堂、宿舍、厕所、保障寄宿学生每生1床,设置开水房和安全饮水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优质教师向教学点倾斜;妥善解决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均衡教师和校长资源,交流比例不少于10%。

二、对农村小学教师建立生活补助制度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补助,各层次乡村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300——400元/月/人,  400——500元/月/人,500——600元/月/人;班主任津贴标准400元/月/人;教龄津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10元标准累计核定。

三、体、音、美、科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农村小学缺编问题

各县区每年暑假采取招收特岗教师的方式向师资薄弱学校倾斜。所招特岗生全部充实到农村学校。针对城乡师资不均衡的问题:一是采用利用周六、周日和假期进行培训,二是促进城乡交流,加强轮岗力度,落实补贴政策,切实让农村孩子享受城里孩子的教学待遇。

第五、六项建议现还没有相关文件出台,盼您的建议能促进这两项工作的落实。                                                                                     

                                    2019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姬厚民  1383701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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