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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农业农村局对商丘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530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6:56:53 浏览次数: 【字体:

民权县农业农村局对商丘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53029提案的答复

 

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惠农惠民工程运作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自2019年起,全县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统一划转归农业农村局,省政府明确要求,从2019-2022年连续4年实施,对民权县以前没有实施过的各乡镇的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民经济收入水平。

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民权县建设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工程、打井、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等,共新打配套机电井542眼,老井配电90眼;架设10KV高压输变电线路16.19km;低压地埋线176.995km;建设变压器台区49座,新建生产桥20座、新修田间道路30.730km等。

目前,项目尚未组织实施,为加强项目施工质量监管,我局明确专门股室负责,并实行项目监理制。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并做好施工日志记录。监理单位应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做好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三控制,并做好监理日志,及时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单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应及时签署意见,并及时验收。未经监理单位签署合格意见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申请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项目实施结束以后,完善和加强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及时进行产权移交,明确产权人(单位),落实管护责任,探索、创新和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设施发挥长期效益。

                                     201981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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