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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4 17:03:36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吉安委员:

您提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近年来,民权县高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始终坚持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以创业促进就业,以创业促转移,以创业促增收,坚持创新理念,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促进农民工等人员多渠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能创业,创成业,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县、乡(镇、街道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

二、落实减免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四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五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六是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创业能力。一是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将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包括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二是创建示范培训基地,坚持创业培训与创业咨询实训并重,增强创业培训实效性,推行“培训机构列单、创业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三依托即将投入使用的公共实训基地,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从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实训方面着手,建立起全覆盖一体化的创业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聘请专家,为返乡创业者讲解创业经验体会,让他们掌握创业政策,领会创业技巧,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其创业成功率。四是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200元、创业实训补贴3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1000元。

四、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创业难题。一是对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 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创业者5000元的创业补贴。二是把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水权、大型农机具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三是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扶持范围,简化申请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四是省财政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债权投资或投贷联动等模式,重点投向省内农民工返乡投资及参与管理的企业和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择优扶持。五是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六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等不动产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补贴;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发行费补贴;每户企业融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七是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返乡创业基地及龙头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批复的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及其它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对具备贷款条件的县(市、区)及项目,给予农民合作社不超过300万元(含)、其他市场主体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贷款额度。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带动效应。一是组织召开返乡创业优秀人士座谈会和观摩活动,宣传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投资环境以及近几年我县在招商引资上取得的成绩,交流返乡创业的意向,面对面、近距离聆听返乡人员心声,让更多的返乡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家乡建设,返乡创业置业。二是把政府公共服务就业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全民创业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措施,向创业者交底,提高创业参与率、成功率。三是先后在全县创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1个,省级示范项目3个、市级示范园区1个、县级返乡创业扶贫示范基地6个,并给以2-15万元的资金奖补。三是挖掘创业典型,树立正能量的榜样,先后评选“全省创业之星”2人,“县级创业之星”10人。四是利用《商丘日报》、《民权网》、创业微信群、庄子求职微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妇女创业典型的创业故事,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

感谢您们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们一如既往的关心人社工作,欢迎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晓林    联系电话:13837022111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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