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自然资源局对商丘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6号 建议的答复
对商丘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6号
建议的答复
李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业实体企业支持适当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完善农业实体企业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实体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农业实体企业用地保障工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加速进行报批,满足农业实体企业用地需求。
对于农业实体企业的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尽量使用原有的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进行申报土地手续。由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市局要求:除必须使用新增计划报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他扶贫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等要优先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使用增减挂钩的方式完全可以保障企业用地需求,以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情况。
2019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景玉 13403705321)
(联系人及电话 冯春海 13938928558)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