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楚家奇、杨富兴、黄新峰、张玉合、张月华、刘巧玲、杨振峰、司家全、王莹莹、杨思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经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我镇各村委正在开展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事宜。目前,个村委已通过“一事一议”方法,征求了党员、村民代表意见,相关材料正在完善,相关上报材料完善后,我镇将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审批后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庄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8 月5日
(联系人:李玉超 联系电话:137034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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