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乡对民权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杨富兴、黄新峰、楚家奇、张玉合、张月华、刘巧玲、杨振峰、司家全、王莹莹、杨思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经费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我乡各村委正在开展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事宜,目前,各村委已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逐项开展各项工作,现已征求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意见,相关文件材料正在逐一完善,待相关上报材料完善后,我乡将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审批后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胡集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8 月5日
(联系人:刘淑梅 联系电话:139499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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