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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5312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5 13:2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周贵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护中存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权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省市农发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确定的“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要求,持续秉承“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精益求精、敬业奉献”的开发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项目区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实现了“建一流工程、树一流形象、创一流效益”的目标。为夯实“稳定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基础出了一把力,对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突出优势产业,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民增收贡献了一份力量。2012年以来,共新建高标准农田10.9万亩,在项目工程管护中,坚持“三个完善”做好工程管护。主要做法为:

一是完善资产移交。明确产权和管护主体,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进行移交,由乡镇、村确定管护主体进行管护。

二是完善维护机制为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对象,明晰产权关系。制定了《民权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对资产所有者和使用管护者的管护责任进行明细化,机电井及配套设备产权归属个人,由使用户进行管理和维修;桥梁、埋设管道和电缆、机耕道路产权归属所在村委会,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组织,县农开办监督,公开招聘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支付管护报酬,明确责任义务;林网按照林随地走的原则,产权归属户主。

三是完善管护费的使用。对项目中设定的管护费,按照“村级申请,乡镇汇总,县级审批,财政报账,先修后补”的原则进行使用管理,不足部分纳入“一事一议”统筹,确保项目效益得以长期发挥。

感谢您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我们将努力工作,补齐短板,以促进民权县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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