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民权县人民政府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孙贵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补齐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1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县级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规划相关项目。”另根据2021年7月20日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乡村振兴局、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的《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一条规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污水、坑塘治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农村等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我县出台了《民权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实施方案》、《民权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非贫困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补齐全县400多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供政策依据。大力实施非贫困村五年提升工程计划,2020年已经完成100个非贫困村提升任务,2021-2024年计划完成300个非贫困村提升任务,逐步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民权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王茜茜
电话:15666526915)
终审:民权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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