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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厂房等地上附属物转移登记缴纳契税政府补贴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5 09:52:4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企业厂房等地上附属物转移登记缴纳契税政府补贴的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2年度民权县范围内从企业购买厂房、办公楼、仓库等地上附属物,本年度内缴纳契税且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已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企业。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企业厂房等地上附属物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凡在2022年度民权县范围内购买厂房、办公楼、仓库等地上附属物,在本年度内缴纳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且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已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企业,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

  四、契税补贴所需资料:

1、契税完税凭证

2、营业执照

3、公司银行账户

4、法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税务窗口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休假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办理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契税窗口。咨询电话:0370—3107298。

五、契税补贴办理时限

  (一)补贴申请时间。企业申请补贴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补贴发放时间。县税务局收到企业补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于30日内向县财政局申请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民权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民权县税务局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权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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