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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2023-000000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民权县花园乡关于印发《花园乡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花园乡实际,经花园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花园乡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花园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仓储行业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安全生产“六查一打”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指导仓储行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加强消防管理,严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提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水平。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各类棉花制品或原粮储存、转运场所;

  (二)各类成品油(汽油、柴油、润滑油)仓储油库;

  (三)各类物流企业(含冷链物流)及仓库;

  (四)各类供销、粮食系统直属仓储场所,邮件快件分拨中心;

  (五)各地大型仓储、物流产业园区。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未建立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仓库、配电室、消防设备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连片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管理使用单位的,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

  (二)建筑防火方面问题。仓储物资的火灾危险性与原建筑设计的仓库、冷库类别不符;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区域,在仓库上层设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仓储区未划线标明墙距、垛距、主要疏散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违规将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或作为顶棚、分隔;设置冷库的单位场所未按要求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违规使用易燃可燃隔热保温材料;石油库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安全距离不达标,未落实库区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安全用火用电方面问题。未建立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做饭、取暖;电气线路未按规定穿管保护,私拉乱接临时线路;违规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具有爆炸危险性场所未安装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设备;违规在仓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或蓄电池充电。

  (四)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或可移动障碍物未采取有效临时挪移措施;未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五)消防设施方面问题。未按规定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储量不能满足实际灭火需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符合从业条件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未依法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六)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方面问题。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未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

  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督促辖区、行业系统内仓储企业在年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四个一”活动,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一次仓储堆垛区域的清理规范,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粮食收储中心、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对直属各类仓储场所开展检查。

  (二)全面排查检查

  1.各村委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摸排辖区各类仓库,彻底澄清底数,建立完善台账。

  2.各行业部门组织力量,对所属行业系统、所管辖单位内的仓库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隐患、规范日常管理。

  3.乡督导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辖区仓储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4.按照“领导+专家”的方式,组织实施暗访暗查、交叉互查、现场调研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开展,督促工作落实。

  (三)建立隐患清单

  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对排查的每一家企业,发现的每一条隐患问题,现场反馈企业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逐家企业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1),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盯住不放并跟踪督促整改。

  (四)强力督促整改

  1.开展约谈提醒。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分别约谈行业内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对专项整治措施不落实,仓储行业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火灾多发的辖区和行业,县政府要集中约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项整治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案例警示。要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公开曝光仓储行业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典型火灾和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倒逼问题整改。

  3.严格执法查处。各负有安全执法权限的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宽松软虚”等问题。持续推进行刑衔接、一案双查,依法移送办理涉及消防安全案件。

  4.实施综合整治。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方式,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整改难度大、涉及面较广的企业,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要持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要发动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举报仓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宣传培训

  紧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关键少数”,强化安全教育,提高管理能力。要坚持眼睛向下,紧盯末梢,进一步聚焦企业一线职工、水电工、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技能和紧急避险能力。要督促仓储行业建强专兼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按照“1分钟出动、3分钟处置”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训练演练,提升初期火灾处置的能力水平。

  五、职责分工

  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任务,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整治。消防救援部门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并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指挥部办公室与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指导、研究、调度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设置的仓库开展检查;供销社负责对辖区棉花制品储存、转运场所和直属各类仓储场所开展检查;粮食收储中心负责对本系统储备粮库进行检查;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开展检查;商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成品油流通企业仓储油库、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仓库开展检查;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部门移交的行政拘留案件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仓库违法违规用地、违反规划建设等违法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建设,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系统单位内的仓库开展排查治理。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村民自建的仓库,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开展排查检查。

  中石油商丘分公司、中石化民权分公司、烟草公司、粮食收储中心等企业负责本系统单位内的仓库开展排查治理。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22日前)。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底数摸排和形势研判,切实摸清底数。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23日至2024年3月20日)。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对辖区、行业领域的仓储企业、仓库开展集中检查,建立“四个清单”,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案例警示、执法查处、信用惩戒等整治措施,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3月23日至3月底)。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分别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总结固化经验做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排查整治实行指挥部体制,成立花园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组,由花园乡政府乡长张昌华任指挥长,分管副职王永强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乡各执法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负责人为督导组成员。各村委、乡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单位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组将适时对各村委工作情况进行调度讲评,对各辖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实施约谈督办。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强力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防范措施应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综合考评体系,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2月22日前,各村委、乡各职能部门将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乡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导组办公室,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全县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全县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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