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023-000019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1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民权县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稳产促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民权县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稳产促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措施》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力推进我县工业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提质效,持续掀起全县上下拼经济的热潮,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奋进姿态,助力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岗稳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2 号)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最新奖励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措施。
二、民权县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稳产促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措施的范围是什么?
奖励政策共分两个部分,一是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1.满负荷生产奖励;2.激励企业加大引人力度;3.延缓企业社保缴纳;4.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合作。二是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贴。1.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2.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3.推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4.对新入驻互联网与信息服务业;5.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奖励政策;6.支持企业招工工作;7.外贸进出口企业支持奖励政策。
三、民权县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稳产促发展若干奖励政策问答
(一)2023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
一是满负荷生产奖励政策条件、标准。
1.奖励数额。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省规定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在省规定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申报范围。2023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3.政策标准。满负荷生产标准是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季度满负荷生产:
主要能耗为电力的企业,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量达到去年月用量峰值(2022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80% (含)以上。
主要能耗为燃气或煤炭的企业,燃气或煤炭等季度用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量达到去年月用量峰值(2022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80%(含)以上。
发电、供水、燃气等企业,季度发电量(供水、供气)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产出达到去年月产出峰值(2022年最多月份的产出量)80%(含)以上。
因能源供给方式发生变化,或因2022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用 1、2、3 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2022年最高月份的营业收入)80%(含)以上。
二是激励企业加大引人力度。
2023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0%以上的,且为新增用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失业、工伤保险3个月以上,县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三是延缓企业社保缴纳。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缓缴期满可申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采取分期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是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合作。
支持制造业主导产业链主企业建立域内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2023年第一季度对销售域内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的规模以上链主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家的奖励;对采购域内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的规上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采购额达到 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贴。
一是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对首次入选“中国 500 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河南省100强”“河南省制造业100强”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二是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国家和省、市政府组织的展会,按
照展位费用 2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 万元。
三是推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围绕应用上云用云、区块链、人工智
能等,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2亿元、1亿元、
5000万元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即:电子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等资质认证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申报项目平均认证成本的10%,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四是对新入驻互联网与信息服务业。
按投资额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 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的,且在民权县辖域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 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五是规上工业企业税收奖励政策。
2022年度纳税在500万以上的规上工业制造企业或2022年度纳税在300万以上的制冷装备制造企业(正在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以2022年度企业完成税收数据(扣除留抵退税及缓税因素后)为基数,按照2023年税收增加10%以上的比例,县政府给予企业纳税(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相应的发展资金奖励,上限为5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奖励于 2024年2月底前统一发放。
六是支持企业招工工作。
各乡镇(街道)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帮助企业招聘员工,2023 年底综合目标考核时予以计分奖励,总分20分。根据
新增招聘人数和工作时间(员工工作必须满三个月以上),由县人
社局和县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七是外贸进出口企业支持奖励政策。
对于外贸进出口企业实施专项支持奖励,依据进出口企业在民权保税物流中心申报的进出口贸易额及进出车辆数量为基数给予奖励支持。贸易额奖励支持标准为每完成1美元出口贸易额奖励人民币 0.05 元,每完成 1 美元进口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03
元。物流奖励支持标准为每出口一个40尺及以上集装箱货柜奖
励人民币1000元,每出口一个40尺以下集装箱货柜奖励人民币
500元,每进口一个40尺及以上集装箱货柜奖励人民币300元,
每进口一个40尺以下集装箱货柜奖励人民币150元,散货车货
值高于人民币10万元的按40尺及以上集装箱货柜奖励标准执行、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按40尺以下集装箱货柜奖励标准执行。
此政策按海关报关单数据每季度经审核后发放。
四、民权县2023年支持企业稳岗稳产促发展若干奖励政策执行时间
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执行免审即享,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2023年第一季度相关奖励补贴兑现发放时间为2023年4月份。在奖励期限内,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诚信违法违规案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措施规定的奖励政策。在奖励措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工信和科技局、招商服务中心、商务局负责解释。
五、如何落实奖励政策资金
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行权谁落实”的要求,针对各条奖励政策按照奖励条件、标准,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申报,经企业自查,县工信科技局、县高新区、统计局、税务局、财政局、县供电公司、人社局、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结合奖励条款涉及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予以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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