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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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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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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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民权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2025-01-07
